各学院、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大创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相应成果,根据《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验收准备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并提前做好结项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2021年申报并获准立项的17项国家级、29项天津市级、107项校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内容:项目进展情况、已经取得的成果以及下一阶段的计划和预期取得的成果等等。
2.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须在2021年11月12日前在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26.1.42/)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3.推荐单位审核:指导教师和相关推荐单位须在11月22日前在管理系统平台内审核完毕。
三、结项验收工作
1.验收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工作手册
(3)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成果包括项目研究报告、调查/调研报告、产品发明/专利介绍、商业/创业计划书等;支撑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实验报告及数据、专利证明、图片资料等。科技发明制作的实物采用照片、视频等形式支撑,且附详细的说明文字,并将实物保留。
(4)系统填报: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26.1.42/)提交结项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交的时间是2022年5月。
(5)国家级和市级项目要求出一项标志性成果。
国家级标志性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化:a.项目负责人为作者(排名须在前三名作者内)的公开发表的论文。b.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c.获得与项目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竞赛奖项。d. 制作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创影片(仅针对公益性质的项目)。
市级标志性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化:a.项目负责人为作者(排名须在前四名作者内)的公开发表的论文。b.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c.获得与项目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竞赛奖项。d. 制作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创影片(仅针对公益性质的项目)。
校级项目不作必须出标志性成果的硬性要求。
考虑到以上成果的周期性,标志性成果提交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11月30日。
2.验收形式:
(1)国家级项目:在交上述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验收,项目组参加答辩,以PPT形式陈述。
(2)天津市级项目、校级项目:交上述验收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是否组织答辩,以结项的具体通知为准。
3.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发放“大创计划”项目结项证书;答辩成绩优异的国家级项目将推荐参评全国大创年会。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