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导入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流程通过CNKI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操作完成,工作流程各环节对应的纸介质资料全部可从系统中导出。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本部门需要在CNKI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全流程工作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指导教师信息按模板导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同时,将2022届、2021届未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学生信息同时导入系统,列入2023届统一管理,并安排专人通知到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二、关键节点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关键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表1 关键工作时间节点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1 |
师生双选,拟定论文选题 |
2022年10月28日前 |
2 |
完成任务书,明确任务要求 |
2022年11月11日前 |
3 |
完成开题报告,明确进度与预期成果 |
2022年11月25日前 |
4 |
完成论文(设计)初稿 |
2023年2月24日前 |
5 |
完成中期检查,包括学生自查和教师审查 |
2023年3月17日前 |
6 |
完成论文(设计)定稿 |
2023年4月7日前 |
7 |
提交论文(设计)定稿进行相似性检测(首查和二查) |
2023年4月14日前 |
8 |
完成外审论文(设计)抽取及送外审工作 |
2023年4月21日前 |
9 |
外审论文(设计)返回,完成外审结果登记工作 |
2023年5月12日前 |
10 |
制定答辩安排,学生提交答辩论文(设计)定稿 |
2023年5月15日前 |
11 |
完成论文(设计)首次答辩、二次答辩及成绩评定 |
2023年5月26日前 |
12 |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
2023年5月31日前 |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与管理,确保工作过程科学、规范,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学校继续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和抽检工作,凡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规定或抽检不通过的论文将不能如期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建设经费等联动挂钩。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向2023届本科毕业生、指导教师解读学校及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及违规处理办法,做好本科毕业生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相关过程资料归类整理、存档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量。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