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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主赛道(本科)项目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3月17日 09:35      浏览:

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我校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本科项目挖掘和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参赛项目质量,特制订《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本科)项目培育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



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主赛道(本科)项目培育实施方案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双创”盛会,是检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和市教育两委关于大赛筹备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本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挖掘和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参赛项目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政府指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围绕我校“新财经”建设总体目标,整合集聚政府、社会、企业行业和学校等资源力量,制定项目挖掘培育方案,深挖学校优质创业项目,提升参赛水平,力争参赛项目整体质量和获奖数量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项目挖掘2023年3月

1.广泛收集挖掘。各学要组建院长负责、分管教学副院长和核心骨干教师参加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一般不少于5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项目挖掘培育方案,设定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本学院教师充分发挥人才、智力和技术优势,汇聚各方资源,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于2023年3月17日报教务处。

2.重点精准发掘。各学院要立足双创教育教学成果,强调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深入挖掘优势学科专业潜力,充分依托成果转化、课题研究、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学生成果、校友资源等资源挖掘种子项目

学院培育 (2023年4月)                  

1.组建导师队伍。在大赛规则解读、参赛赛道组别选择、项目跟踪指导、经典项目复盘等方面开展先期流程化、系统化培训,开展种子项目参赛论证和评估,并有针对性的对项目指导老师和团队核心成员进行培训,重点围绕商业模式优化、路演能力提升、项目亮点打造、申报材料优化等内容进行实操性培训。

2.建立项目种子库。各学要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2,建立院级“创新创业训练种子库”并将种子库项目清单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教务处。

3.参赛作品培育参照市赛标准和流程开展内选拔,优中选优,不断提升参赛作品质量。

校内推荐(2023年5月-6月)

1.规范开展校赛。根据学院推荐,学校组织开展校赛,开展重点培育项目选拔,建立项目跟踪指导台账。

2.组织作品申报。学校组织按照大赛通知时间节点,协助和指导项目报名参加市赛。

三、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赛项目挖掘和培育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组织安排和协调解决项目挖掘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及专业教师,注重面上推进与点上突破相结合,统筹推进双创工作和赛事组织实施工作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冲击国赛潜质的优质项目。

政策保障。学校将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为项目挖掘和培育提供保障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和出台本学院的激励政策措施,积极调动广大师生参赛积极性。进入“创新创业训练种子库”项目方可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将按照各学院“创新创业训练种子库”项目数量下达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互联网+”大赛参赛作品数量和获奖质量将作为全年人才培养工作重要评价指标。

示范引领。学校将加强参赛经验总结和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形成校内金奖案例资源库,组织邀请校内外优秀案例进行巡回宣讲,为本校项目遴选、培育、打磨、备赛等阶段提供经验支持。


附件1: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1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学院名称

专班人员

现任职务




















附件2:“创新创业训练种子库”任务分解表

2  “创新创业训练种子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学院名称

主赛道指标

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指标

1

商学院

160

15

2

经济学院

110

10

3

人文学院

80

8

4

理工学院

140

12

5

法学院

60

5

6

艺术学院

130

10

7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50

10

8

会计学院

140

15

9

金融学院

140

15

10

统计学院

110

10

11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110

10

12

国际工商学院

100

10

合计

1430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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