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17号),同时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大赛,学校决定举办2023年天津财经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高教主赛道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人员数(含负责人)3-15人,需为团队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需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鼓励并建议所有申报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项目”的项目团队报名参赛。
三、参赛任务分解
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分解如下:
表1 校赛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主赛道指标 |
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指标 |
1 |
商学院 |
160 |
15 |
2 |
经济学院 |
110 |
10 |
3 |
人文学院 |
80 |
8 |
4 |
理工学院 |
140 |
12 |
5 |
法学院 |
60 |
5 |
6 |
艺术学院 |
130 |
10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50 |
10 |
8 |
会计学院 |
140 |
15 |
9 |
金融学院 |
140 |
15 |
10 |
统计学院 |
110 |
10 |
11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110 |
10 |
12 |
国际工商学院 |
100 |
10 |
合计 |
1430 |
130 |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本科生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0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0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 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五、报名方式与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校赛、市级复赛(包含市级初赛、市级决赛和争霸赛)、全国总决赛,学校在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天津市市赛。赛程安排如下:
参赛报名阶段(即日起-7月7日)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 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并将校赛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参赛项目书(格式、体例不限)(以学院班级+负责人姓名+参赛项目名称命名)(PDF版)于7月7日前提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请各学院7月9日完成初赛评审,推荐表(附件3)做好排序工作、参赛项目书命名前加排序);教务处7月10日完成校赛复赛,从排序前批次中评选出特等奖推荐至天津市市赛。)各学院将报名表和参赛项目书汇总后于7月9日前发送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纸质版盖章后同时报送教务处203办公室。
报名系统现已开放,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市级复赛阶段(拟于7月-8月举行)
市赛分为市级初赛、决赛和争霸赛两个阶段,会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和市赛获奖项目。具体安排以天津市教委通知为准。
全国总决赛阶段 (拟于10月举行),
国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天津市教委通知为准。
六、激励政策
1.对于获得国赛金奖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市教委将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特等奖,并给予一万元奖金。鼓励各院校对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高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奖项待遇,在奖学金评定及各类评奖评优活动中给予倾斜。
2.获得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对获得国赛银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
3.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竞赛项目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按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对待。国赛铜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等同于主持完成 1 项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附件1: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的通知
附件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天津财经大学校赛主赛道报名表
附件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天津财经大学校赛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