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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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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天津市大学生校园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2023年09月08日 16:52      浏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强调“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的思想精神,以“增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总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23号)的部署,我校决定参加市教委举办的2023年第十二届天津市大学生校园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本科生 (每件作品的创作团队最多不超过5人,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需列出编剧、导演、摄像、剪辑、演员等分工名单,指导教师为1人。)


二、竞赛分类和作品要求

  1. 此次大赛主题:“凝聚青春力量,助力文化传承,谱写正能量” 。

  2.参赛作品要求:结合天津市2023“十项行动”的战略布局,突出高校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特点,体现当代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志和实践能力,增强用艺术形式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担当,不断完善学生人格品质。

  3.大赛选题内容:

 (1)反映校内外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场景为内容。

 (2)反映当代大学生的创业动态,新思想、新动态、新作为,讴歌青春之奋斗精神。

 (3)以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内容,如中国传统节日、习俗、历史、典故、名人故事、优良风范等。鼓励天津地方文化特色的挖掘与展示。

 (4)反映当代大学生爱党爱国、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等美好品质为内容。

 (5)聚焦二十大,点赞新时代,弘扬正能量,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抒发对真善美的美好追求。

  4.大赛作品分设:音乐电视类、剧情类、纪实类、广告类、微课视频类五个类别。每个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音乐电视类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剧情类时长不超过12分钟,纪实类、微课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公益广告类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

   5.视频文件格式:FLV或MP4,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不符合以上技术要求的作品视为不合格作品。

三、时间要求

  参赛同学10月12日之前把作品交到西院综合楼201,备注好参赛类别、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四、奖项设置

  大赛六个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赛作品数的3%、6%和11%。

本次大赛设置单项奖,即最佳创意奖一名、最佳编剧奖一名、最佳导演奖一名、最佳摄像奖一名、最佳音乐奖一名、最佳剪辑奖一名、最佳艺术奖一名。

五、知识产权

  参赛选手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在大赛期间授权大赛组委会在合作媒体上公开展映作品。如作品出现抄袭或版权争议问题,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大赛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学生个人承担。

六、申述与仲裁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在成绩公示期间,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递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裁决,同时将结果报送市教委备案。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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