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高水平开展,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深化“学-练-赛”一体化改革,学校决定组织启动我校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类型上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由申报团队自主选择。在类别上包括一类项目、二类项目、三类项目三类,由学院评选推荐产生。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注重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训练。项目研究可涉及各类学科专业,鼓励不同专业学生组成团队开展研究。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倡导学生结合专业学习来开展创业训练,鼓励团队成员根据各自不同的专业背景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进行调研分析,完成创业计划的市场调查、财务分析、营销策略、风险评估等不同环节。
(三)创业实践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项目申报的主体为以本科生为主组成的小型团队(建议3-6名本科生,1-2名指导老师)。鼓励本科学生跨学校(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校学生)、跨院系、跨学科、跨年级组建团队。
(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1.项目负责人为2021级至2023级本科生。每名学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以团队成员身份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
2.在2023年度已经获得立项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今年允许以负责人身份申报项目。获得立项之后,如2023年立项项目不能正常结项,则该负责人2024年新的立项自动取消。
3.项目负责人所申报项目应入选所在学院2024年“创新大赛种子库”,不接受未入选学院“创新大赛种子库”项目的申报。
4.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应学有余力,具有较强创新创业意识,且具有全程参加项目研究、实践所需的时间和精力。每名学生最多参加2个项目。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且对学生的培养工作一贯热心和认真。
2.每名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3项。每个项目限1-2名指导教师(可以有1名企业导师)。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须为各学院的专业教师。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组建团队
项目负责人和教师双向选择,确定参加项目的团队成员,组建项目团队。
(二)确定选题
选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1)学生自主确定的课题;(2)指导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经细化或转化,成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研究课题;(3)来源于生产实践、社会民生的合适课题。
(三)提交申报书
1.项目团队确定项目选题及项目类型后,填写《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6月5日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jiaowuchu105@163.com。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一)项目评审
1.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申报项目并依据学校下达的立项限额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立项限额依据学院创新大赛“种子库”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性名额,立项限额分配表另行通知。
2.各学院依据项目工作基础、研究、实践的内容及成果为依据,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遴选出校级一类项目、二类项目、三类项目,并务必做好一类项目的推荐排序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教务处。
(二)项目立项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在学院评结果的基础上对一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天津市级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对二类、三类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五、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1.1份不少于8000字的结项报告。
2.在下列(1)—(4)中至少选择一项
(1)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注明: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编号);
其中,国家级项目论文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天津市级项目及校级项目论文发表无此限定。
(2)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获得与项目相关的竞赛奖项;
其中:国家级项目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含)2项。天津市级项目须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2项。校级一类项目须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含)3项,二类项目须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含)2项。
(4)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成果及推广价值的材料(仅限校级二类、三类项目。包括: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经学院认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实物模型、大赛获奖、展示海报、艺术作品、小程序等)。
(二)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
1.1份不少于8000字的结项报告。
2.在下列(1)—(7)中至少选择一项
(1)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注明: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获得与项目相关竞赛奖项;
其中:国家级项目获得国家级创业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含)2项。天津市级项目须获得国家级创业类竞赛(或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1项,或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2项。校级一类项目须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含)3项,二类项目须获得校级以上奖项(含)2项。
(4)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法人的注册实体(提供证明)。其中,创业实践训练项目还需提供公司运行报告。
(5)获得投资人或投资机构投资(提供投资合同)。其中:国家级创业实践训练项目获得投资额10万元以上;天津市级创业实践训练项目获得投资额5万元以上;校级一类创业实践训练项目获得投资额3万元以上。
(6)制作自编、自导、自演的原创影片(不少于10分钟,仅限校级公益类性质的项目)。
(7)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成果及推广价值的材料(仅限校级二类、三类项目。包括: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经学院认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实物模型、大赛获奖、展示海报、艺术作品、小程序等)。
考虑到成果发表与取得的周期性,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结项成果第二项(1)至(4)成果实物可以在结项报告提交后的半年内提交,结项时提供收录证明或专利受理申请号。
(四)项目研究成果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指导教师科研成果。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允许再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组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结果“合格”,该项目结项;综合评议结果为“优秀”,该项目团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综合评议结果为“不合格”,该项目须利用半年时间继续建设和完善,经综合评议仍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建设立项。
附件1-1: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1-2: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1-3: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