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系(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天津市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4)2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参加第十五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候选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等级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条件
1.选题科学,符合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师的指导过程、查重过程、答辩过程应当准确记录、全程回溯、有据可查。
2.能够充分体现学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3.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格式要求。
4.优先推荐:(1)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研究探索和创新;(2)基础学科领域的研究探索和创新;(3)新工科、新文科领域的改革与实践;(4)创新创业教育中涌现的优秀成果;(5)体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研究探索和创新。
5.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择优推荐并经主管院长审定,且在学院网站的醒目位置完成三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三、名额及分配办法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推荐候选论文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候选论文数(篇) |
1 |
商学院 |
1 |
2 |
经济学院 |
1 |
3 |
人文学院 |
1 |
4 |
理工学院 |
1 |
5 |
法学院 |
1 |
6 |
艺术学院 |
1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8 |
会计学院 |
1 |
9 |
金融学院 |
1 |
10 |
统计学院 |
1 |
11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12 |
国际工商学院 |
1 |
合计 |
12
|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
1.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式一份(盖章);
2.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
3.毕业论文(设计)简装版一式三份(包括封面、中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表、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于8月19日(周一)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纸质版请于8月27日(周二)报送教务处综合楼203室。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附件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