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主辅修专业互换管理办法》(津财大发〔2023〕30 号)。经个人申报,教务处审核,确定如下同学的申请条件符合学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质询电话:022-88186127。
天津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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