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稳步推进学校专业(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的需要,根据《天津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委员会,负责制订本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专业分流计划,并于2021年6月4日前将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专业分流计划上报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审核。
二、学校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办学条件、专业结构及招生人数等,确定学院专业类内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形成专业分流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三、各学院按照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学校批准的专业分流计划,向参加专业分流的全体学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分流工作。
四、学院要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专业指导工作,使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五、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及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在期末考试结束两周内,依据专业分流计划、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和学生志愿,完成专业分流录取工作。
六、学院对确准的专业分流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报送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