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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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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委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7日 14:04      浏览:

各专业学院:

按照《市教委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设置、调整意向统计

有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意向的学院填写《天津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汇总表》(见附件21,无设置、调整意向的学院在汇总表中填写“无”,于7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

2.新增专业工作要求

拟增设专业应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和《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符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对拟增设专业进行科学规划、充分调研、严谨论证。

拟增设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一式五份,7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iaoyanke203@163.com

联系人:张婧 联系电话:88186123

  

 

 

教务处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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