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我校将启动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提升思政育人成效、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预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成果须提交的材料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版。
(三)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汇总预申报教学成果奖材料后,填写《天津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二)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03)。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jiaoyanke203@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