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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候选论文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18:36      浏览:

各学院、教学系(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参加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候选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5.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可列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评范围。

6.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格式要求。

7.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择优推荐并经主管院长审定。

三、名额及分配办法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推荐候选论文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候选论文数(篇)

1

商学院

2

2

经济学院

1

3

人文学院

1

4

理工学院

1

5

法学院

1

6

艺术学院

1

7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

8

会计学院

2

9

金融学院

2

10

统计学院

1

11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1

12

国际工商学院

1

合计

15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

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式一份;

3.毕业论文(设计)简装版一式七份(包括封面、中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表、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110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务处(综合楼203室),电子版发至jiaoyanke203@163.com

  

 

教务处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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