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系(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参加第十二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候选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5.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可列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评范围。
6.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格式要求。
7.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择优推荐并经主管院长审定。
三、名额及分配办法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推荐候选论文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候选论文数(篇) |
1 |
商学院 |
2 |
2 |
经济学院 |
1 |
3 |
人文学院 |
1 |
4 |
理工学院 |
1 |
5 |
法学院 |
1 |
6 |
艺术学院 |
1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8 |
会计学院 |
2 |
9 |
金融学院 |
2 |
10 |
统计学院 |
1 |
11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12 |
国际工商学院 |
1 |
合计 |
15 |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
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式一份;
3.毕业论文(设计)简装版一式七份(包括封面、中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表、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1月10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务处(综合楼203室),电子版发至jiaoyanke203@163.com。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