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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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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本学期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4日 16:27      浏览:

各学院、教学系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育教学改革与评价中的作用,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本科课堂教学的状态,确保新形势下线上教学与线下授课规范,及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优质高效完成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检查方式

各学院自主安排督导委员深入课堂,对线上教学与线下授课进行跨系部交叉听课。在线教学期间,各学院安排相关教师帮助督导委员进入在线课堂听课;线下教学期间,督导委员按照学校原检查方式进入课堂听课。

二、检查要求

1.教学质量检查安排要合理。每位督导委员本学期对至少6位教师进行听评,重点对青年教师(50岁及以下)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督导,线上听评不少于1人。

2.督导委员对于新开课程、新入职教师以及连续三年学生评教评估得分靠后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行重点跟踪听课检查。原则上以上三类课程每学期每门课程被督导委员听课不少于1人。

3.院(系)领导每学期在全校开设的全部本科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重点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本院系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新开课程和新任教师讲授的课程等。

4.督导委员应及时对被听课教师授课情况做出客观评价。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本学期被听课总人数的50%,80分及以上的不超过本学期被听课总人数的80%。

三、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应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状态。重点关注授课内容价值取向和科学性、教学内容思政元素、教学方法手段等。线上教学应关注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等。

2.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反馈听课的意见和建议。

3.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要及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与《天津财经大学听课记录》,并上交本学院办公室。

4.学期中及学期末,各学院办公室汇总本学院教学督导委员的听课情况,连同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填写的《天津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与《天津财经大学听课记录》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处,以备查阅。

各督导组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保证督导工作的有序、高效、优质开展。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教学组织管理,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强化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全力支持教学督导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听课记录

附件2:天津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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