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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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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年06月17日 16:55      浏览:

专业学院: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等各方面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近日,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教材[202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转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

教材体现国家意志,是国家事权。《指导意见》针对大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审核、出版、印制发行、选用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主要责任问题,明确追责情形和处理方式,实行全覆盖、全链条、规范化责任管理,对于进一步健全教材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吃透吃准《指导意见》精髓要义

《指导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教材工作责任追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指导。各学院要深刻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原则要求,明确教材主体责任,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精髓要义,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落实执行。

三、强化担当作为,确保教材工作有效落实

学院领导班子要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吃透《指导意见》的主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要求。面向全体教师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培训,从教材使用角度、从教材编写(修订)审核角度、从教材选用和信息发布角度进行分类培训。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教材工作“一把手”定位,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将落实《指导意见》作为本单位教材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本单位教材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压实教材选用教师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加强过程推动,确保工作实效。各学院在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和全体教师专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形成学院《指导意见》学习落实情况报告,于6月28日前将报告(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PDF版)发送至jiaowuchu105@163.com 。


附件1:《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

附件2:学院学习落实情况报告模版


教务处

2022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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