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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16日 23:0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高20231文件精神市教委决定开展2023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全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革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教改项目,着力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不断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全面提升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成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产教融合,探索实践面向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发展的路径,重点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项目,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立项原则

按照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坚持系统研究,分类整合,强化特色,改革创新的原则,以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立项指南(附件1)为依据,紧密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开展立项工作。选择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领性和前瞻性的教改项目,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创新点和推广价值,鼓励校际之间和学科专业之间开展共性课题研究,开展系列化、系统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

四、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实行项目牵头学校负责制,侧重于教育理论重大创新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要充分体现综合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项目应按研究内容分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内设各课题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的完整性,各课题间要彼此契合,相互衔接,形成有机的整体项目,各课题组及成员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紧密的合作,凡经市教委确认的重点项目内设各课题,视同一般项目对待。

2.一般项目不内设课题。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要具有高级技术职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本科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能力,有精力在项目执期内直接承担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凡已明确在项目执行期内有半年以上出国出差任务者不得申报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应在58岁以下,且能确保能在退休前完成研究工作

(三)每位申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教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有在研教改项目的,不得申报,凡已获得其他市教委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教改项目申报按照项目负责人档案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集中申报,凡是由多单位合作的,按照第一承担单位隶属关系进行申报,参与项目合作的人员需向项目申报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合作的函件

申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2提交所在学院,经学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将电子版(包括WORD版本、PDF版本)发送至邮箱jiaoyanke203@163.com.

2.学院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包括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和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jiaoyanke203@163.com.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23年3月1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按照要求完成的全部电子版材料提交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组织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

1. 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指南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3.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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