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和劳动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我市高校教师在劳动教育课程方面的教学水平,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劳动教育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津教体美劳函[2023]11号),现将《通知》转发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劳动教育基本内涵和价值取向,深入挖掘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劳动教育元素,积极组织申报。
二、提交材料
有申报意向课程团队需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团队情况表(word版)
2.课程设计方案(word版)
3.教学实施方案(word版)
4.团队报名表(word版+盖章后扫描的pdf版)
三、提交时间与方式
3月31日前,请学院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电子邮箱jiaowuchu105@163.com。
附件1:团队情况表
附件2:材料格式和内容要求
附件3: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附件4:团队报名表
附件5: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劳动教育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