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打破学科专业壁垒,重构重塑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建设一批“数字+”课程,加快推进专业内涵质量建设,现开展“数字+”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专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秉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建设思路,建设一批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和商业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发展方向,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的“数字+”课程。
二、建设标准
课程目标明确,能够支撑学校新财经人才培养。课程体现高阶性,能够将大数据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分析技术与专业能力培养有机融合。课程体现创新性,内容能够反映数字经济的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呈现先进性和互动性,考核形式呈现过程性和多元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课程体现挑战度,突出培养学生数字经济场景下解决复杂问题的实践能力。
三、建设成果
1.一份新的教学大纲。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设计,明确大数据基本理论或大数据分析技术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提供评价课程目标有效达成度的考核标尺。
2.一套新的教案。根据教学大纲制作能体现“两性一度”的新教案。
3.课程运行一学期,并能够提供教学实践成果材料,如教学改革实践做法、教学互动图片、学生成果作业等。
四、申报课程范围及申报人要求
1.本次项目申请采取招标制,具体招标课程清单见附件1.
2.课程申报人须为我校正式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造诣。申报人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历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申报流程与认定
1.课程申报人需填写《天津财经大“数字+”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专项申报书》,将PDF电子版于5月2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iaowuchu105@163.com。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课程认定为天津财经大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并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建设资助。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数字+”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专项招标清单
附件2:天津财经大学“数字+”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专项申报书
附件3: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4:教案模板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