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更好的发挥课程组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现就课程组设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组建设的重要意义
课程组是教学学术组织,是高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在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在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推进课程组建设,有利于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有利于加强课程教学研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组设置
1.设置原则
(1)按需设置。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规模、教师规模、教学任务与教师发展需要,科学组建课程组。
(2)全面覆盖。全体专任教师均应纳入到课程组,全过程参与课程组开展的教学活动、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3)动态调整。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以及教师发展等需要,可向教务处提出调整设置申请,适时调整课程组架构。
2.设置条件
(1)除通识教育自主选修课之外,我校各专业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均需组建课程组。
(2)每个课程组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足3人的,可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需要成立联合课程组。联合课程组原则上涵盖不超过3门(含)课程。
(3)每位教师仅能归属到某一个课程组,不重复;每门课程都应归属到某一个课程组。
(4)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课程组。
3.设置流程
课程组设置实行审定备案制。
(1)教学单位自主设置。各教学单位梳理现有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状况,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设置要求和实际情况,统筹课程组设置,选聘负责人,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政联席会议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
(2)教务处审定备案。各教学单位将审议通过的《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表》(见附件1)和《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三、课程组负责人选聘
1.课程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课程组设组长1名。
2.组长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本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带领课程团队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承担一线教学,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
3.课程组组长的聘任实行备案制。按照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现有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的设置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充分酝酿、统筹设置课程组,明确每个专业、每门课程、每位教师的课程组归属,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课程组运行有序,发挥实效。
2.各教学单位请于6月16日前将《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表》(word版+签字盖章的PDF版)、《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汇总表》(word版+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