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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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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课程组设置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8日 11:08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更好的发挥课程组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现就课程组设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组建设的重要意义

课程组是教学学术组织,是高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在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在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推进课程组建设,有利于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有利于加强课程教学研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组设置

1.设置原则

1)按需设置。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规模、教师规模、教学任务与教师发展需要,科学组建课程组。

2)全面覆盖。全体专任教师均应纳入到课程组,全过程参与课程组开展的教学活动、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3)动态调整。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以及教师发展等需要,可向教务处提出调整设置申请,适时调整课程组架构。

2.设置条件

1)除通识教育自主选修课之外,我校各专业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均需组建课程组。

2)每个课程组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足3人的,可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需要成立联合课程组。联合课程组原则上涵盖不超过3门(含)课程。

3)每位教师仅能归属到某一个课程组,不重复;每门课程都应归属到某一个课程组。

4)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课程组。

3.设置流程

课程组设置实行审定备案制。

1)教学单位自主设置。各教学单位梳理现有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状况,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设置要求和实际情况,统筹课程组设置,选聘负责人,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政联席会议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

2)教务处审定备案。各教学单位将审议通过的《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表》(见附件1)和《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三、课程组负责人选聘

1.课程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课程组组长1名。

2.组长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本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带领课程团队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承担一线教学,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

3.课程组组长的聘任实行备案制。按照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现有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的设置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充分酝酿、统筹设置课程组,明确每个专业、每门课程、每位教师的课程组归属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课程组运行有序,发挥实效。

2.教学单位请于6月16日前将《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表》(word版+签字盖章的PDF版天津财经大学课程组设置备案汇总表》(word版+签字盖章的PDF版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



                                 教务处

2023年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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