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教材委员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的通知》《“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落实市教育两委《关于全面推进全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若干举措》和《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教材建设,更好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市教委决定开展2023年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认定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推动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以课程思政建设和精品教材建设为有力抓手,汲取提炼中外优秀思想精华,建设充实、生动、鲜活的教材体系。鼓励本校教师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在学术理论创新、理论体系完善、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教材中的思政元素,自主编纂具有课程思政特色的专业优秀教材。在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认定一批政治可靠、内容丰富、体例合理,经得起广大师生教学实践检验的课程思政优秀教材,发挥好教材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我校教材建设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二、评选数量和范围
(一)推荐数量及遴选方式
市教委拟面向全市普通高校,以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形成评审委员会,差额评选的方式,认定50种左右课程思政优秀教材。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教材限额为1种。学校组织专家,形成评审委员会,以差额遴选的方式,根据市教委下拨的申报限额,确定推荐名单。
各学院推荐的教材,应当是目前已运用在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中,正在使用的教材。已在2021年获评首批课程思政优秀教材的教材,无论是否修订再版,均不得再次申报。与“马工程”教材的书名相同或近似的教材,无论相关“马工程”教材是否已出版,均不能作为推荐教材。如“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专论”、“国际经济法通论”等均不能作为推荐教材。
(二)评选范围
1.首次出版的教材,出版时间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2018年1月1日前首次出版,但2018年1月1日后修订再版的教材,可以申报,修订更新的内容应不少于教材全部内容的30%。如未对教材进行修订,只是单纯再版或翻印的,则不能申报。
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教材,应提交落实《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该教材进行修订的情况报告。
2.教材的第一作者(第一主编、第一编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此处所述的我校在职教师,是指在本次教材遴选时(2023年10月),教师的人事关系在我校且尚未退休。外聘或返聘教师为第一作者(第一主编、第一编者)的教材,不得申报。
3.推荐的教材应为正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教材,纸质教材和电子教材均可。单独出版的习题集、教学参考书、工具书、用于辅助教学的音视频资料及其载体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4.以上所述的“已运用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既指用于第一作者(第一编者、第一主编)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中,也指被其它学校所引进,用于其它学校的教学工作中。
5.分册出版的成套教材,共用同一个书号的,如推荐,须以成套教材整体参评;如系列丛书中的各册均拥有独立书号,应以确定推荐的某单册教材独立参评。
三、内容要求
(一)推荐的教材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规定,其编纂、修订、审校、出版程序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推荐的教材所列举或引用的图表数据、所使用的公式、定理、符号和计量标准应当规范、准确。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涉及地图的,应准确、完整、规范地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如涉及民族、历史、宗教等内容的,使用的名词术语和相关语言表述应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三)推荐的教材应突出价值引领作用,切实发挥铸魂育人功能,将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推荐的教材内容应紧跟时代步伐,聚焦专业前沿,聚焦学科前沿发展方向,融入专业新知识、新方法,在深入阐释教材内容的同时,直面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回应学生关切,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如推荐职教本科教材,应突出实践性,特色鲜明。
四、工作安排
(一)关于拟推荐教材的审核。学院党委应对拟推荐教材进行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正确。与此同时,学院党委应对教材的第一作者(第一主编、第一编者)进行政审,对以上审查内容出具材料,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二)关于拟推荐教材的公示。各二级学院务必对拟推荐的课程思政优秀教材有关信息,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解决方可推荐至教务处。
(三)关于推荐教材的报送。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3年10月19日(周四)中午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203),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iaoyanke203@163.com:
1.学院推荐的课程思政教材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可以是PDF版,也可以是word或WPS版。如教材带有音视频等电子版教辅材料的,也可以一并报送。
2.学院填报的《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推荐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见附件),扫描为PDF文档;
3.党委对教材内容进行审查及对第一作者(第一主编、第一编者)进行政审的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为PDF文档;
4.推荐的教材是哲学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材的,应提交落实《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该教材进行修订的情况报告。情况报告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为PDF文档;
5.学院对所推荐教材的情况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材的课程思政改革与实践亮点,作者在课程思政课程和教材建设上近年来的突出成绩,目前所推荐教材在本校或其它学校使用的情况(可附佐证资料),一线师生反馈情况等。情况简介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为PDF文档。
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推荐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