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新财经建设,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加快布局未来国家数字战略领域人才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学生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根据《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津财大发〔2022〕16 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微专业设置需围绕某一行业、领域对某类人才培养所需的核心能力、核心技能构建课程体系。申报微专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目标清晰、特色鲜明,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
(二)课程设置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反映“数字+”新财经人才的培养需求。
(三)微专业任课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均有一定的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微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为 4-6 门,每门课程学分为2-3 学分,总学分为 12-16 学分。微专业课程 应为“数字+”新课程,教学内容应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实战性和挑战度,能够反映新技术发展成果、教学科研最新成果,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或某特定行业领域的实战需求。
(五)学校鼓励跨学院联合,鼓励与行业领域联合,共同设计、共同建设跨学科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微专业建设应遵循《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新型跨学科的专业组织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申报材料须经学院组织论证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规范微专业管理,制定完善的过程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高效可行的微专业管理模式,确保微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2月29日前将《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Word(Excel)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提交至邮箱jiaoyanke203@163.com。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张婧,联系电话:88186123,联系地点:综合楼203
附件:
1.津财大发〔2022〕16号-关于印发《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2.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培养方案
4.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5.天津财经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