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教务处
津财大教字[2024]6号
关于认定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通知
各专业学院:
为切实保证双语教学课程质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天津财经大学关于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从授课教师资格(必须获得天津财经大学双语教学资格证书)、授课班级规模(必须以自然班为单位开课,不允许合班授课)、开设数量(原则上一名教师一学期只能讲授一门双语教学课程)等方面严格审查,认定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
各学院对双语教学课程认定后,填写《天津财经大学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于2024年3月8日前报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担任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要自觉按照我校有关双语教学的规定组织教学。经过认定符合要求的双语教学课程,每课时增加的20元课时费由人事处直接拨入教师工资卡。
附件1 《天津财经大学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双语教学课程认定表》
教 务 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