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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本科)的通知
2024年07月10日 16:1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我校“新财经”建设,遴选、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创造性、示范性及应用价值的种子项目,为在新一轮次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取得更好的成效,现启动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本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题要求

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要紧扣“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和自主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教育教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重解决重点难点或教学改革前沿问题,提出具有独创 性、新颖性、实用性、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 法和改革方案,并在实践中反复检验、不断完善。力争通过二年左右时间,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奖种子项目,对有效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校新财经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条件

(一)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遴选培育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分层遴选,重在培育,务求实效”的思路,申报项目须符合《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选题方向和要求,申报项目的题目可自行拟定。

(二)申报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在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未实际从事实践研究工作的管理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申请人最多主持申报1项,作为申请人和项目成员合计不能超过两个项目。

(三)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共建研究团队,开展协同攻关。对跨单位、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员数量不作限制。

三、申报限额

设置招生专业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建设基础和发展需求,最多申报2个项目。未设置招生专业的教学单位,结合教学改革实践积淀和发展需求,最多申报2个项目。已经获得一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一个天津市级以上一流专业(含天津市级)的教学单位,额外奖励1个申报项目名额。完成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系统申报任务指标的教学单位,额外奖励1个项目申报名额。

四、申报办法

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须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本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五、材料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连同《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教务处(综合楼203)。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WORD版本及PDF版本提交至邮箱jiaoyanke203@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上午10:00。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二)文件命名规则:一级标题为**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二级标题为:(1)**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2)**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材料汇总。申报书命名方式:责任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

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参照《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的作用,培育教学成果,以研究推动改革与实践,促进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

          3.《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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