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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7日 15:5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本科课堂教学的状态,发现并及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督导工作

督导要求

各学院自主安排督导委员进行本科教学督导,每学年对所有中青年教师(50岁以下,含50岁)的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听、评1遍,即每位教师每学年都要接受至少1名督导员听课。同时,每位督导委员每学期至少听6位教师的课。

督导委员对于新开课程、新任教师以及连续三年学生评教评估得分排在后5%任课教师进行跟踪听课检查,原则上每学期每门课程被不同督导委员听课不少于2次。

专业学院、学系/教研(学)部领导每学期在全校开设的全部本科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重点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本院系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新开课程和新任教师讲授的课程等,请遵照关于印发《天津财经大学校院(系)领导听课制度》的通知(津财大发【2019】36号)执行。

进一步加大专业学院督导委员和院领导督导本学院开设的思政课力度,做到本学院开设的思政课全覆盖。

实行教学督导月报制度,督导委员和院系领导平均排布督导听课时间,做到每月督导。

督导内容

1.课堂教学质量的督导应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室的教学环境等。

2.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反馈听课的意见和建议。

3.教学督导委员听课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到教室环境设施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4.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需及时填写《天津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与《天津财经大学听课记录》。

5.教学督导月报工作。各学院做好本学期督导月报工作安排,学院于9月13日(周五)前将《天津财经大学督导月报工作安排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本以及excel版本)发送至jiaoyanke203@163.com。

6.学期末教学督导总结工作。各学院于第18周的周五下午4:00前,将《课堂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模板)》(附件2)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本以及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jiaoyanke203@163.com。

(三)教学督导材料平台填报事项

本学期将运行超星平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资料填报。资料填报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

请有关督导人员参照《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操作指南》(附件3),按照系统的提示,及时填报《天津财经大学听课记录》和《天津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做好资料留存。

学院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本学院的督导情况,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专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调整备案工作

各专业学院已形成了本学院的督导委员队伍。若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委员有所调整,需提交《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调整说明》。按照《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若增补,需填写《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推荐表》和《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推荐汇总表》,于9月13日(周五)下午4:00之前,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本以及WORD版本)发送至jiaoyanke203@163.com。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督导月报工作安排计划表

附件2:课堂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3:天津财经大学督导听课操作指南

附件4:天津财经大学听课记录

附件5:天津财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6: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附件7: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推荐表

附件8: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9:天津财经大学教学质量督导委员调整说明

附件10:关于印发《天津财经大学校院(系)领导听课制度》的通知(津财大发【2019】36号)



教务处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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