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与安全防护技能,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前须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近期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且未参加过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考核的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本科生、研究生等。
二、培训内容
(一)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知识。
(二)实验室消防安全知识。
(三)实验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知识。
三、培训方式
培训人员通过手机端APP“学习通”或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tjufe.fanya.chaoxing.com)进行在线学习与考试。学习《【天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内全部视频章节任务点——前往【考试】模块完成考试(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允许重考)——满足以上两点,点击【学习记录】下载实验室准入资格证书。
注:教师端手机端APP“学习通”或电脑端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天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教师登录操作流程》。
学生端手机端APP“学习通”或电脑端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2:《【天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学生登录操作流程》。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未参加过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的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本科生、研究生等培训人员,在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完成线上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实验室准入合格证书,逾期未参加学习的将影响实验室活动正常开展。
(二)培训考核
在上述学习时间段内,学完所有视频内容后,即可进入网上在线考试环节完成培训考核(学完即考)。培训课程最终考核成绩由观看视频(60%)+在线考试(40%)两部分组成。考核总评成绩90分及以上(考试期间允许多次重考取最高成绩)视为培训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合格证书”(自行下载电子版)。相关人员获得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五、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认真组织并开展培训学习,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培训课程学习和考核任务。学习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及时统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及考核情况,并作为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档案资料留存备查。
附件1:《【天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教师登录操作流程》
附件2:《【天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学生登录操作流程》
附件3:《【天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管理员登录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