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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第十六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论文的通知
2025年09月12日 14:49      浏览:

各学院、教学系(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天津市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5)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参加第十六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等级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正文、摘要、参考文献,以及相关图表、 附件的形式及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

2.内容规范合理。选题科学,题目内容符合学生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正文工作量适当,结构完整,逻辑通顺,研究充分,结论合理,能够体现学生对本专业相关领域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3.流程规范合理。教师的指导过程、查重过程、答辩过程应当被准确记录,设计(论文)写作可全程回溯、有据可查。

4.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格式要求,设计(论文)的文本和图纸格式应符合相关行业产业领域国家标准。

5.优先推荐:(1)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研究探索和创新;(2)基础学科领域的研究探索和创新;(3)新工科、新文科领域的改革与实践;(4)创新创业教育中涌现的优秀成果;(5)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导向以及校企合作成果的研究探索和创新。

6.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且在学院网站的醒目位置完成三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三、推荐数量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推荐候选论文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候选论文数(篇)

1

商学院

1

2

经济学院

1

3

人文学院

1

4

理工学院

1

5

法学院

1

6

艺术学院

1

7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

8

会计学院

1

9

金融学院

1

10

统计学院

1

11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1

12

国际工商学院

1

合计

12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

1.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一式盖章

2.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盖章

3.毕业设计(论文)简装版一式份(包括封面中英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表、调研报告、图纸、计算说明书等)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924日(周)前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纸质版请于9月26日(周五)报送教务处综合楼202室。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附件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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