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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化品相关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工作通知
2025年11月06日 16:06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危化品相关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工作提示要求,学校决定从117日起至1119日开展全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所有实验室从117日至1114日开展危化品自查。自查阶段,各学院、部门要摸清所辖实验室危化品种类、数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和《天津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自查危化品相关实验室安全问题,动态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3)。

整改阶段:从11月15日至11月19日,各学院、部门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附件1)和危险化学品清单(附件2),并将危化品相关自查工作作为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检长期坚持。

二、自查重点内容

1.检查危化品采购和溯源。

2.检查危化品储存和管理。

3.检查危化品使用和操作。

4.检查危化品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转运。

5.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6.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天津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认定实验室类别、实验室级别,并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1119日(周三)12:00 前把危化品相关实验室自查整改报告、危险化学品清单和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的 PDF 版),发至教务处杨杰老师移动办公邮箱。

注:如学院实验室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请在危险化学品清单填写“无”,危化品相关实验室自查整改报告无须上报。



附件1:危化品相关实验室自查整改报告

附件2:危险化学品清单

附件3: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附件4:实验室安全相关标准参照



2025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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