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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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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人工智能+”智慧课程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5年12月12日 09:57      浏览:

教学单位

为推动课程在教学模式、学习范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深层次变革,提高我校本科课程智慧化水平,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人工智能+”智慧课程申报工作。经学院遴选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智能仓储管理”等50门课程被确立为2025年“人工智能+”智慧课程立项项目商业数据分析”等44门课程被确立为“人工智能+”智慧课程培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智慧课程须在平台上线并开展建班使用,运用AI技术开展教学实践,广泛收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技术支持和学习体验的反馈,分析智慧课程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实际效果,并进行持续改进。

二、智慧课程须至少开展1轮教学应用,学校将在课程第1轮教学应用下一个学期进行结项验收。验收时课程须完成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验收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称号

三、学校将给予立项课程一定的建设经费,建议有条件的学院给予课程配套建设经费专业学院需做好智慧课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对智慧课程提供人员、时间等条件支持,智慧课程的结项率将作为下一年度校级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学校对立项的智慧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检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项,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课程类建设项目。

五、智慧课程培育项目应积极运用AI技术开展教学实践,积淀课程运行数据和教学成果,对于建设效果良好、且达到了结项标准的课程,可提请学校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学校将授予其“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称号

六、项目组填写《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任务书》,于12月18日前将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jiaowuchu105@163.com。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与管理,协助项目组做好智慧课程的探索和建设工作,发挥课程引领示范作用。同时,根据课程运行实际情况和建设进度,做好督促与检查工作,推动建设成果应用于智能备课、辅助教学设计、因材施教,促进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和成果产出


附件1: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人工智能+”智慧课程立项项目清单

附件2: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人工智能+”智慧课程培育项目清单

附件3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任务书




教务处

2025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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