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本科)申报通知》(津财大教字〔2024〕43号)及《关于公布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津财大教字〔2024〕7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校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确保各立项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与实践任务,现就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共26项(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严格按照《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认真开展结项工作。
2.项目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与实践任务,形成具有标志性、辐射性和示范性的教学成果,并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新财经”人才培养中取得实质性进展。
3.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结项工作的组织与监督,确保成果真实、规范、完整;对未按期完成或成果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将视情况予以延期、整改或撤销处理。
三、结项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9日(周五)之前将《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结题书》(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教务处移动办公邮箱。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结项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泓懿 联系电话:88186123
附件:
1.《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一览表》
2.《天津财经大学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结题书》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