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6〕22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时间范围
时间范围: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内容及分工
1.信息统计数据共有基础报表(基表)7个,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样式”。
2.数据填报分工安排。

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要求
1.各部门(教学单位)分管领导是信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统计数据符合规范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各填报单位要夯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工作流程。最终提交前,务必进行多级审核与校验,保证线上填报数据与线下原始记录一致,切实维护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3.填报人员务必认真学习“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填报说明”,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填报培训。深入理解指标内涵与填报规范,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数据错误。各单位需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节点,逾期将影响学校整体数据上报进度。
四、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时间
各填报单位请于2026年9月18日之前,在天津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填报数据。系统网址:https://swsav.v.chaoxing.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样式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填报说明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