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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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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认定普通高等教育天津市级规划教材的通知》的通知
2026年10月19日 09:56      浏览: 次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用心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天津市教委启动了天津市级规划教材的认定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认定范围、认定方式、审核内容等要求,对拟申报的教材进行严格审查,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教务处。

二、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0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

1.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名单(excel版+盖章的pdf版)

2.中央专项计划教材名单(excel版+盖章的pdf版)

3.参加推荐的其他教材名单(excel版+盖章的pdf版)

4.新形态教材名单(excel版+盖章的pdf版)

5.新形态教材电子版。推荐的新形态教材如为纸质教材,需教材报送PDF版,并随教材电子版,提供相关数字资源的在线网址链接、二维码等访问方式;如推荐的新形态教材为基于专用阅读终端或平台运行的数字教材,请一并报送数字教材运行平台名称、版本信息及访问账号等必要说明材料,以便专家审议时查阅。

6.教材审核意见。(word版+盖章的pdf版)


附件1: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名单

附件2:中央专项计划教材名单

附件3:参加推荐的其他教材名单

附件4:新形态教材名单

附件5:教材审核意见

附件6:关于认定普通高等教育天津市级规划教材的通知(津教高函[2026]25号)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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