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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6年10月15日 09:05      浏览: 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 “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与我校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做好我校项目遴选与推荐上报工作,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申报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6个产业建设方向和实验室安全专题板块(“6+1”)开展。申报项目须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的应用价值,突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具备示范与可推广价值。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尽量覆盖多个建设方向。

二、申报限额

各教学单位不限申报数量,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遴选上报,我校至多推荐5个项目参加市级遴选。优先支持产业需求对接明确、人工智能赋能成效突出、已上线运行且教学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属于上述“6+1”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产业需求与真实实验场景,突出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二)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备良好应用效果与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三)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以我校为申报主体,鼓励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申报,推动产业真实场景、前沿技术和实践资源向实验教学转化。

(五)技术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附件3)要求,与“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后续的共享应用(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四、申报材料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4);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3.项目简介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

4.教学引导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MP4格式。

五、工作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学校申报:各教学单位请于2026年11月3日(周二)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以“XX学院-“人工智能+”虚拟仿真教学项目”命名,发送教务处邮箱jiaowuchu105@163.com,遴选评审后通知推荐项目开展平台线上申报。

网络申报:市教委组织专家开展市级评审,确定天津市向教育部推荐项目名单。被确定为市级推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实验空间”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

开放共享:“实验空间”将于2026年11月23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荐项目并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入选项目团队须做好开放共享期间系统运行维护、教学服务保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征集工作,统筹规划本单位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建设,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合规性,组织做好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内容政治审查与学术评价等工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二)落实安全责任。申报项目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由我校承担,实验系统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将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要求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强化持续建设。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申报为契机,加强“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完善激励机制,推动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提升实验教学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1.市教委关于开展 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附件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附件5.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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